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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机构设置


    一、教研室应经常组织教师进行政治、业务、教学规章制度的学习,开展师德师风教育。

    二、教研室一般每两周举行一次学习教育例会,包括日常工作安排、政治业务学习、师德师风教育、集体备课、教学研究等各类事项。

    三、教研室召开常规会议一般在会议召开前三天内通知各参加人员,也可根据需要临时通知召开会议处理专门事项。

    四、教研室会议一般在学院办公室或教研室举行,也可根据情况采取线上会议等形式举行。

    五、教研室召开会议实行签到签退制度,并与相应绩效发放、评优选先、职称评定等挂钩。

    六、教研室会议由教研室主任主持,也可由主任委托相应教师主持。

    七、教研室教学秘书负责对各次分类进行记录,并留存相应会议记录本备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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